关键信息

本栏目聚焦“乳腺癌与生育力”的关键信息。您能够了解:
•	乳腺癌是否会影响生育能力?
•	如何提前保护生育力?
•	治疗后如何科学规划生育?
治疗后的生育选择

癌症治疗对生育力的影响难以精准预测。并非所有接受癌症治疗的女性都会面临不孕,部分患者的生育功能在完成治疗后可能自然恢复。即使月经尚未恢复,也可能仍有怀孕的可能,因此治疗期间应向医生了解避孕建议。您可以咨询生殖中心,通过检查(如,激素水平检测或卵巢超声)了解当前生育力状况。

现有研究未发现怀孕会增加癌症复发风险,也未表明治疗后生育会对孩子健康产生不利影响,目前建议在至少完成治疗后两年再考虑备孕。

对于乳腺癌患者来说,治疗后是否选择怀孕是一项复杂而个人的决定。

 

自然怀孕

如果治疗后卵巢功能恢复且您希望自然怀孕,这与您的年龄密切相关:

-35岁以下:若尝试怀孕超过12个月未成功,建议联系生殖科医生。

-35岁及以上:若尝试怀孕超过6个月未成功,建议尽早寻求生殖医学支持。

医生可能会进行卵巢储备评估及不孕检查,并根据您的情况推荐其他生育选择。

使用自己保存的胚胎/卵子

如果您在治疗前进行了胚胎或卵子冷冻:

-胚胎冷冻:治疗后,适合怀孕时可将冷冻胚胎解冻并移植至子宫。

-卵子冷冻:解冻后与配偶精子结合,通过体外受精形成胚胎,再移植至子宫。

 

使用他人捐赠的卵子/胚胎

当自身无法怀孕时,可考虑使用他人捐赠的卵子或胚胎:

-捐赠卵子:捐赠卵子与配偶精子体外受精形成胚胎,再移植至您的子宫。通过这种方法出生的孩子与您无血缘关系。

-捐赠胚胎:接受其他夫妇捐赠的胚胎并移植。通过这种方法出生的孩子与您和配偶均无血缘关系。

 

代孕

如果治疗后您无法怀孕或因健康原因不适合怀孕,可考虑代孕技术。代孕是一种人工辅助生殖技术,通过第三方女性代替母亲完成怀孕和分娩。具体过程是将您的卵子与丈夫的精子通过试管婴儿技术培养成胚胎,然后移植至代孕母亲的子宫。通过此方式出生的孩子,其遗传基因来自您和配偶。

注意,代孕在中国是非法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2001)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2004)明确规定,任何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代孕技术。

 

收养

收养是通过合法程序领养没有血缘关系的孩子,并建立亲子的法律关系。被收养的孩子在法律上享有与亲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义务关系。

尽管收养是一个充满爱与责任的选择,但可能面临困难、漫长且昂贵的过程,各省的收养程序也有所不同。

以下是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的基本流程:

-确认是否符合收养条件;

-准备申请材料;

-提交申请;

-收养登记机关审核;

-获发《收养登记证》。

更多相关信息可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收养登记(https://www.mca.gov.cn/article/fw/bmzn/sydj/),或前往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咨询。

 

丁克家庭

尽管乳腺癌患者有多种建立家庭的方法,但有些夫妇可能会选择成为丁克家庭(即不生育或领养子女)。

对于希望拥有孩子的夫妇,接受没有子女的事实可能是一个痛苦的过程,并伴随愤怒、悲伤、内疚及挫败感等情绪。研究表明,不孕相关的心理困扰会从诊断阶段持续到最终决定放弃生育治疗时达到高峰。

如果您正在经历类似的情感困扰:

-察觉和接纳情绪:允许自己感受到压力和失落,这是开始接受新生活的第一步。

-积极应对:尝试表达内心感受,改善与配偶的沟通,采取行动应对压力。

-调整认知:修正不合理的思维模式,建立新的生活目标。

如果您感到无法自行应对,或情绪困扰影响了日常生活,请及时寻求医疗团队或心理学专家的帮助,以获得专业支持。